为保障医院后勤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建水县人民医院需要采购污水、废气、噪声及重金属监测服务。现将采购信息进行公示。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公司准备相关资料,按照公告准时参加。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ZBCGB(采)-2026-0003
2、项目名称:污水、废气、噪声及重金属监测服务
3、项目预算:4万元/年
4、服务期限:3年
5、服务范围:覆盖建水县人民医院所有排污相关区域
二、服务内容及核心要求
(一)监测点位
包含但不限于各院区的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噪声排放点等关键排污点位
(二)监测频次
1.月度监测:每月监测1天,每天监测3次
2.季度监测:每季度监测1天,每天监测3次
3.半年监测:每半年监测1天,每天监测3次
3.特殊要求:若遇环保部门专项检查、政策调整或医院特殊需求,需配合增加监测频次,具体以双方沟通确定为准。
(三)监测指标及标准
1.监测指标:需覆盖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要求的废水、废气、噪声及重金属相关核心指标(具体指标清单参照见附件一)
2.执行标准:所有监测结果需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国家及云南省、红河州相关最新环保标准要求。
(四)其他服务要求
1.服务商需在每次监测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监测报告,报告需包含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检测数据、分析结论等完整信息,且报告需具备法律效力。
2.定期汇总监测数据,形成阶段性监测分析报告,为医院排污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3.配合医院应对环保部门检查,提供相关监测资料,并解答与监测相关的专业问题。
三、检测方资质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所需监测指标;
(三)拥有专业的监测团队和符合标准的监测设备,具备类似医疗机构或大型公共建筑排污监测服务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能够严格遵守监测规范,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下午5点30(星期三),非工作日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报名资料。
(三)报名地点
建水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10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四)报名资料
1、建水县人民医院院内采购报名表。(详见附件一)
2、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会议时间及地点
报名成功后另行通知。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在采购会开始前现场提交。
(二)响应文件格式与内容
1、项目总报价表。
2、资质文件。
3、提供承接相似服务项目的证明材料。
4、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的服务方案。
5、其他补充材料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进行密封。响应文件在采购会议前提交即可。响应文件需要同相关项目一一对应,不可一份响应文件同时对照多个项目。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会议实质性响应满3家方可进行,不足3家不予召开。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3-7625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