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确保我县医疗机构呼吸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与能力建设项目按期完成。5月19日,建水县卫生健康局召开基层医疗机构呼吸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与能力建设项目推进会。建水县委卫健工委委员、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海建以及全县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县卫健局医政药政与中医药管理科科长谭晓刚主持会议。
建水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主任医师沈瑛,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周旭明受邀对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培训与指导。
建水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主任医师沈瑛从《基层医疗机构呼吸疾病防诊治体系与能力规范建设》项目实施背景、项目建设标准、考核与认定、工作程序、评审中注意事项等方面以及结合县人民医院项目建设和自己参加全国二级及以上医院评审工作经验,向各乡镇卫生院分享了项目申报和认定过程中的主要做法、重点工作和注意事项等。要求各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基层医疗机构呼吸疾病防诊治体系与能力规范建设》项目要求,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并以最优异的成绩进行申报和迎接评审。
建水县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周旭明对《基层PCCM评分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悉,基层医疗机构面向最广大的呼吸疾病患者人群和高危人群,承担着常见呼吸疾病的首诊、筛查、治疗和转诊任务,负责慢性呼吸疾病的康复治疗和长期管理,承担着呼吸疾病的一二三级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职责。按照县卫健局2020年6月18日下发的《建水县医疗机构呼吸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与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在全县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展呼吸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与能力建设项目。到2024年,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完成呼吸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与能力建设项目工作,呼吸疾病诊疗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实现诊疗管理的规范化、同质化。